咨询热线:13500951206

网站公告:

吉林通化国得森
吉林通化律师免费咨询
您现在的位置是:通化国得森律师网 > 损害赔偿 > 正文

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受制因素

来源:通化国得森律师网作者:吉林通化律师时间:2015-05-15

  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规定,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:

  (一)侵权人的过错程度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;

  (二)侵害的手段、场合、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;

  (三)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;

  (四)侵权人的获利情况;

  (五)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;

  (六)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。

  法律、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、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,适用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
通化国得森律师网

QQ在线

在线咨询

13500951206